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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资源配置,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整体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
新办公地址: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乘滚梯上二楼,与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层。
搬迁时间:2023年8月9、10、11日三天全天进行搬迁、系统调试,在此期间原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明山区峪明路10号)停止业务办理。
运行时间:新公积金服务大厅将于2023年8月14日(周一)起正式营业。
因搬迁及试运行阶段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理解包涵,并请相互转告。同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8日
监制/石琢
审核/陈道旺
责编/温彦宇
编辑/梁诗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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