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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一键申请救助基金上半年垫付2666万元


(资料图片)

自2020年以来,累计垫付金额突破1.3亿元,“救急救难”“先抢救后付费”的人道救助模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救助基金”微信小程序实现了“一键申请”“非接触式垫付”和“即时进度查询”……8月2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新出台的“一揽子政策”相关情况。

垫付、追偿规模均位居全省前列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共垫付案件649笔,垫付金额2666万元,“救急救难”“先抢救后付费”的人道救助模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青岛市建立起了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机构运营、统筹规范管理、统一标准运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新模式,择优确定中路保险有限公司为救助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管理经验,有效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近年来垫付、追偿规模均位居全省前列。简化救助程序,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同步开发了“救助基金”微信小程序,实现了“一键申请”“非接触式垫付”和“即时进度查询”,将办结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大幅提升了救助质效,打造了“高效、精准、温暖、智慧”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服务品牌。同时,协调全市28家医院开通救助“绿色通道”,抢救速度和救治水平大幅提升。

“今年上半年,按照新修订出台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青岛市修订出台了新版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操作规程》,重点修订了3个方面的内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世明介绍,完善了审核制度,明确实行分级审核垫付,垫付费用10万元(含)以下的由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机构审核;10万-18万元(含)的由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机构报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18万元以上的由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更加标准规范。

取消垫付抢救费限制

2020年《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累计垫付金额突破1.3亿元。新出台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救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体制,扩大了使用范围,强化高效便民服务。《细则》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为救助对象,同时,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可以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垫付;取消了垫付的抢救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的限制。另外,适当扩大垫付的丧葬费用范围,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按照有关标准垫付。同时,压缩办理时限,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机构审核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资金划转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三是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救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设立热线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审核垫付申请。

另外,青岛市在山东省率先出台《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核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核销细则》)。填补了我市救助基金核销制度的空白,使救助基金筹集、垫付、追偿、核销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王墨然 实习记者 逄雨翰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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