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公安局关于发动群众参与举报
社会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
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
(资料图)
为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按照云南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要求,昭通市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社会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及时收集掌握治安问题和案件线索,开展针对性打击整治,确保打出声威、治出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事项及内容
(一)涉黄行业场所。易滋生组织、容留、强迫妇女卖淫,卖淫嫖娼,提供营利性陪侍、淫秽表演等违法犯罪的宾馆酒店、歌舞娱乐、桑拿洗浴、足疗按摩等重点行业场所。
(二)涉赌重点区域。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聚众赌博、野外流动赌博、网络赌博的城郊结合部、废弃厂房、农村、城中村及出租房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业场所、网站、平台及人员。
(三)涉枪涉爆及危险物品。非法制贩、私藏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企业、区域及人员。
(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涉及毒驾、醉驾、交通肇事逃逸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乱点突出的区域、企业、车辆及人员。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及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旅游市场环境。旅游市场中非法中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客辱客等情况突出的景区景点、旅店、酒吧、餐饮、娱乐、旅游购物及存在黑车、黑导、酒托、药托等易滋生涉旅违法犯罪案件的区域、场所及人员。
(七)侵害未成年人和妇女合法权益。涉嫌拐卖妇女、儿童,非法拘禁、虐待、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区域及人员。
(八)跨境违法犯罪。非法偷渡出境参与参与走私、跨境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区域及人员。
(九)电信网络诈骗。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帮助的人员。
(十)涉黑涉恶问题。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行业场所及人员。
(十一)环食药领域。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窝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非法处置固废危废污染物等违法犯罪突出区域和单位;涉及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消防器材等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突出区域和企业;危害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突出区域及人员。
(十二)毒品违法犯罪。吸毒、贩毒、制毒等涉毒违法犯罪突出的区域、场所及人员。
(十三)网络负面舆情。蓄意制造、恶意攻击、歪曲事实、传播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突出的区域、网站、平台及人员。
其他涉及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受理和查处
各县市区公安局负责对举报事项予以受理并组织查处,对不属于本地管辖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管辖地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同时告知举报人。
三、举报奖励认定原则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及其他有功人员,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奖励:
(一)对同一地点同一起案件的举报不重复奖励;
(二)对同一事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举报的,优先对最先举报人进行奖励(以公安机关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举报人联名共同举报同一违法犯罪线索的,按一起案件进行奖励;
(四)对当事人自行举报、投案自首、案件受害人及近亲属举报提供线索、匿名举报及具有法定查处职责的公职人员举报的不予奖励。
四、举报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管辖地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兑现奖励。
(一)奖励标准
对公民和组织举报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作用价值和效果,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至5000元不等档次奖励。
1.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每件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2.举报事项经查证属重特大案件的,视情形每件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3.举报奖励经费由问题线索管辖地公安机关负责保障并兑现奖励。
(二)奖励程序及兑现
举报人自接到公安机关奖励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明亲自或授权委托他人领取;授权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应持有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五、举报人的保护
公安机关和办理人员应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者相关信息的,一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举报方式、途径及法律责任
公民和组织可以通过书信、电话、面谈、网络等方式对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详细、准确,并说明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身份信息,以备联系核实。对诬告陷害、弄虚作假,编造、谎报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故意滋事、无理取闹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市举报电话:110
昭通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870-2122110
监督投诉电话:0870-12389
昭通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5日
来源:昭通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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