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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妇联《关于拨付2023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拨付我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997万元,救助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997名,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救助对象均为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患病妇女。为体现“两癌”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救助名额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9日—8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省妇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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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妇女
编辑:何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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