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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寻乌法院巡回调解了50起民工工资纠纷,高效追回拖欠的劳动报酬共达3742555.44元。
据悉,A公司为寻乌县旅游开发公司,经营期间聘请了钟某、刘某等五十名员工在公司各岗位从事相关工作,后A公司因周转困难,自2022年起拖欠了五十名员工劳动报酬。众多员工催取报酬未果,无奈于今年8月具状至该院,希望法院能够帮助追回血汗钱。
为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解忧纾困。该院立即启动联动机制,联合人社局、长宁司法所,共同与当事人协商纠纷解决方案。在了解到双方具有调解的意愿后,该院充分发挥“圩日法庭”作用,采取诉讼服务赴一线的司法方法,前往南桥镇A公司所在地组织了一场巡回调解。
“法官,A公司承诺了要给我们支付工资,但是没拿到钱,这协议也是一纸空文。”
调解当天,A公司众多员工道出自己的疑虑,经了解,原来A公司与50名员工签订了《工资结算支付确认书》,由A公司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和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但因种种原因A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工资。
掌握到A公司情况后,承办法官与协议双方进行了耐心分析、释法明理,稳定了双方情绪,促成当事人相互理解。经承办法官、人社局和司法所联动调解,50起民工工资纠纷当场达成一致协议,为确保调解成果,该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当场对达成的50件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此次纠纷的妥善化解,解决了群众切实之需,引导民营企业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是该院定纷止争能动司法的生动缩影。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圩日法庭”“巡回审判”已成为该院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新常态,下一步,该院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一站式”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以新诉源治理格局开创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赋予新时代“寻乌经验”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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