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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鲜乐蔬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西市监处罚〔2023〕638号


(相关资料图)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鲜乐蔬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市监处罚〔2023〕63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鲜乐蔬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4C3QY8G
工商注册号110102031338476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张**
违法行为类型《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正在销售的一款粥商品有商品条码,商品条码编号为6971146790077,商品条码可以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上查询到。当事人在上述商品包装上使用店内条码覆盖了原有商品条码,并使用店内条码进行零售结算,所使用的店内条码编号为228003200300000013。当事人以3元/杯的价格销售,没有提供销售记录。
处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03
处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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