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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浦兰钧三年亏损近十亿元,采购和销售基本由控股股东一手包办

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陈丽娜

来源 | 时代商学院

作者 | 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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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鑫鑫

近年来新能源电池赛道持续“高热”,不少业内企业趁机冲击上市。

资料显示,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浦兰钧”)是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集团”)的子公司,于2017年10月成立,主要聚焦动力及储能电池业务。12月14日,瑞浦兰钧正式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主板上市。

瑞浦兰钧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其毛利率已从2020年的12.2%下滑至2022年上半年的3.5%。而面对原材料价格暴涨的压力,瑞浦兰钧承认,作为行业新进入者,公司在部分业务上并无议价能力。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瑞浦兰钧的毛利率不稳定性增加。

此外,瑞浦兰钧已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为9.69亿元。其在采购和销售上对青山集团的依赖都在加深,若其脱离母公司“扶持”,经营独立性还能否经得住考验?

毛利率暴跌至3.5%,无力向下游转移成本

瑞浦兰钧的主营业务分为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两大板块。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动力电池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83亿元、6.73亿元、9.82亿元、16.6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35.5%、74.2%、46.5%、41.4%;储能电池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9亿元、1.82亿元、8.59亿元、18.8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59.4%、20.1%、40.7%、46.8%。

虽然两大产品的营收均呈上升趋势,但瑞浦兰钧的毛利率却呈现下滑趋势。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瑞浦兰钧的毛利率分别为5.7%、12.2%、9.6%、3.5%,从2021年开始,毛利率明显下滑。2022年上半年毛利率较2020年减少8.7个百分点。

其中,2022年上半年,动力电池业务毛利率仅为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宁德时代(300750.SZ)同期毛利率(15.04%)存在明显差距。而在同期,瑞浦兰钧储能电池的毛利率甚至为负数(-12%)。

研究瑞浦兰钧的招股书发现,居高不下的原材料成本是其毛利率萎缩的一大原因。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原材料成本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分别为55.1%、67.5%、68.3%、74.3%。而原材料成本又以碳酸锂为主。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2019年至2021年,碳酸锂的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71200元、每吨47100元、每吨131100元,2021年同比增长了178.34%。2022年上半年,碳酸锂的平均价格进一步大幅上涨至每吨461200元,较2021年进一步增长了251.79%。

原材料涨价是新能源电池厂商共同面对的难题,2022年以来,这些厂商一直承受着碳酸锂价格暴涨的压力。但与瑞浦兰钧不同的是,有竞争力、议价权的电池厂商能够将成本压力转移至下游客户,例如主流电池厂商如宁德时代等曾多次调整部分电池产品的销售价格。据公开信息,2021年下半年以来,宁德时代的动力电池已涨价两次,按一辆新能源车的电池成本来测算,2021年下半年涨了近1万元,2022年一季度再次涨了近1万元。

而在招股书中,瑞浦兰钧称“原材料价格对自身销售成本有重大影响,截至2021年11月,公司并无价格调整机制,部分业务由于作为新行业进入者,并不具备议价能力。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曾出现类似规模的大幅波动。因此,公司不能及时按照原材料成本的增幅同步调整产品售价,以转嫁原材料成本增幅。”

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数据,2022年8月,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前五名分别为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欣旺达,占有81.96%的市场份额。而瑞浦兰钧仅排名第9,市场份额仅为2.2%。如图表1所示。

作为行业内的小企业,瑞浦兰钧显然缺乏议价能力,面对原材料价格暴涨的压力只能选择硬扛,这或将导致瑞浦兰钧的毛利率持续下滑,进一步影响业绩。

采购、销售皆严重依赖控股股东,独立性存疑

瑞浦兰钧还存在采购及销售皆严重依赖控股股东的情况,经营独立性存疑。

招股书显示,青山集团控制着瑞浦兰钧51%的股份,为其第一大控股股东。而瑞浦兰钧需要的原材料“碳酸锂”正好是青山集团的产品,或许是为了应对原材料价格暴涨的影响,瑞浦兰钧与青山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从2022年开始大幅变动。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瑞浦兰钧自青山集团处采购的原材料金额分别为0.16亿元、2.12亿元、0.44亿元。但未来三年,瑞浦兰钧对青山集团的原材料采购额预计将大幅攀升。根据招股书披露的双方框架协议,2023年至2025年,瑞浦兰钧对青山集团的原材料采购额最高可分别达到38.25亿元、111.25亿元、166.42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招股书中,瑞浦兰钧并未披露对青山集团的采购单价,无法与市场价对比,双方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此外,由于瑞浦兰钧部分客户需要通过青山集团进行对接,因此在销售端也与之存在大规模关联交易。根据二者的框架协议,2023年瑞浦兰钧对青山集团的销售额将达到43亿元。而2021年,瑞浦兰钧全年的营业收入仅为21.09亿元,可见在客户开发上,瑞浦兰钧对青山集团的依赖也颇深。

综合来看,无论是采购还是客户开发,瑞浦兰钧皆显著依赖控股股东青山集团,其经营独立性明显存疑。

而在控股股东一手包办其“采销”的情况下,其仍出现产量远不及目标、亏损严重的窘境。

根据招股书,截至2022年9月30日,瑞浦兰钧年内累计生产的电池规模仅为9.5GWh。本年度,其计划实现32.7GWh的产量,年度目标完成不到三分之一。

而且,近年来瑞浦兰钧处于增收不增利的境地,2019年至2021年,瑞浦兰钧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3亿元、9.07亿元、21.09亿元,三年收入复合增长率高达200.7%。与此同时,瑞浦兰钧仍处于亏损状态,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12亿元、-0.53亿元、-8.04亿元,三年累计亏损9.69亿元。

参考资料

瑞浦兰钧《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派生的形式)审批》.Wind

(全文2116字)

关键词: 一手包办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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