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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林长+检察长”联动机制 守护绿水青山

花城广州,不仅拥有四季的繁花似锦,更有常青的密林成阴。当昔日的荒坡披上绿衣,翻开一张张林业的发展成绩单,不难发现,生态建设行动逐渐让广州走上“绿美”的生态发展之路。

为保护林木资源,营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城市风采,近年来,广州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开展,多措并举,形成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强大动力,释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努力把生态空间建设成高质量、高品质的绿色碳库、绿色氧库。

“林长+”护航▶▶

守护森林资源安全

守护绿水青山,夯实发展之基。为构建起“优势互补、协同作战、资源共享、合作双赢”的工作新格局,提升问题统筹处置效能,广州市不断创新实践,探索出一批“林长+”新机制。

其中,创新推出“林河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林长巡林、河长巡河人员重叠、工作重复的情况,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增城区将林长巡林、河长巡河高效联动,建立面向社会的“林河众采”信息共享平台,快速收集和处理林业园林资源、水资源管护中存在的问题。

据介绍,配套面向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的“林河众采”信息共享平台,能够高效联动巡林、巡河,快速收集林业园林资源和水资源管护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处理。据统计,收集有效信息已达千余条。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领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机制,今年7月,广州市林长办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起“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目前,全市已有19名林业园林部门专业人员受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5名检察官受聘为市、区“林长助理”。

双方建立重点案件协同领导、信息共享、支持配合、工作联动和联席会议机制五项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全面提升林业治理能力法制化水平。

与此同时,探索构建“林长+警长”联动机制。印发《市林长办、市公安局联合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渠道,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刑事案件可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联合各级林长开展巡查活动。番禺区、海珠区将472名警员纳入基层“一长一警两员”(即林长+警长+基层监管员+护林护绿员)管护架构,形成联合执法、共同保护林业园林资源源头管护网格体系。

双方在依法治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以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林长与河长、检察长、警长间逐步实现了“多长”联动,共同谱写出一曲护林治山的“协奏曲”,为广州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特色林长”工作模式▶▶

让生态文明更上一层楼

推深做实,实现林长治。林长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在推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目标。

作为林长制试点区,增城区摸索出不少创新经验。在日常巡查管理的林长之外,增设了“产业林长”,动员经营林地面积500亩以上或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60名林业经营大户担任产业林长,经营林地面积11.63万亩,充分利用其技术、资金、经验优势保护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产业。

据了解,2021年,共带动12.6亿元的林业产业收入。截至目前,已建成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森林康养、林下经济、自然教育等新型经营主体9家、南粤森林人家3家,推动生态价值实现。

产业林长,是广州创新开展林长制工作的一个缩影,而增城区,是全市各区进行林长制改革创新探索的一个缩影。

从化区设立“自然保护地林长”,加强对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在全区27个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设立“自然保护地林长”;番禺区探索设立“高校林长”,充分发挥高校保护绿化资源的积极性和在科学绿化、生态保护中的科研优势,在辖区内19所高校设立“高校林长”,形成校地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治理格局……

此外,白云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林业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首创林地审批监管公示机制。今年2月,白云区第一块林地审批监管公示牌在钟落潭镇新村、登塘村正式揭牌,这也是全市首次竖立林地审批监管公示牌。截至10月1日,共竖立审批监管公示牌40个。

未来,广州将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更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以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提升森林治理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广州市林业高质量建设,实现山更青、天更蓝、水更净、景更美、林业产业更兴旺。

关键词: 林木资源 生态空间 生态环境 林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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