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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辽宁锦州发布消费提示

在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之际,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提醒老年消费者正确选购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重点宣传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消费者应选择到信誉较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选购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同时,提醒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非法的会议营销、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关键词: 保健食品 食品欺诈 养老保险 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