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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门!因未偿854万美元债务,阳光城境外主体被颁“清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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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据香港破产管理署消息,阳光城旗下境外主体阳光城嘉世国际近日被香港法院颁布清盘令,为大型中资房企近年在香港首例。

据悉,针对阳光城嘉世国际的清盘令为10月17日颁布。案件第一次聆讯日期为9月14日,此后又押后至10月17日,清盘令于聆讯日当天颁布。

7月26日,阳光城发布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嘉世国际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通知,东方金控就嘉世国际未偿还其债券本息853.74万美元向香港高等法院正式提交关于嘉世国际的清盘呈请。

据了解,阳光城于2017年10月在香港设立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该境外主体作用主要为发行美元债。

根据香港破产管理署,法院发布清盘令后会任命临时清盘人,临时清盘人将接管公司,处置可变现资产,如果在扣除所有费用和开支后,公司产业仍有剩余资金,清盘人会将该笔款项摊派给其申索已获接纳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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