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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股东净利1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乐居财经严明会10月26日晚间,邮储银行(01658.HK)公布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监管要求、兼顾持续盈利、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该行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当年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3.提取一般准备;4.提取任意公积金;5.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银行持续经营能力。

除特殊情况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该会计年度集团口径下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十。

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将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本行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外部经营环境、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关键词: 邮储银行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股东净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