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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文:华晨集团债券危机余波: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因“尽调不充分”收监管警示函

【概述】

8月11晚间,辽宁证监局对中金公司(601995.SH)、海通证券(600837.SH)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解读】


(资料图)

中金公司、海通证券两家券商均存在尽调不充分的问题。

辽宁证监局指出,中金公司作为华晨集团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和2019年第一期债券(债券简称19华集01)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则是华晨集团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和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华集01)的主承销商,两家券商均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因此对两家公司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辽宁证监局要求两家券商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债券承销工作,提高执业质量。

同时,对于中金公司上述债券项目负责人张翀、海通证券上述债券项目负责人杨若冰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晨集团于2017年到2020年先后发行了9只公司债券,包括17华汽01、17华汽05、19华集01、19华晨02、19华晨04、19华晨05、19华晨06、20华集01、20华晨01。上述债券均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本次海通、中金被出具警示函的债券也正是这一阶段发行。

2020年11月,华晨集团首次发生债券违约,市场震动。随后2021年1月,上交所对华晨集团及其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予以公开谴责。上交所明确表示,华晨集团的违规行为虽属个案,但市场关注度高、负面影响大,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投资者和市场信心,影响了债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当依法依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上交所指出,经查实,华晨集团主要存在4个方面违规:

一是未及时披露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重要子公司股权被转让等影响偿债能力和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二是在华晨集团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及债券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未遵守募集说明书承诺,未经受托管理人同意即进行资产转让及质押;

三是未按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信用风险管理,在债券兑付关键时间点,多次拒绝受托管理人现场访谈请求,拒绝提供资金证明材料;

四是在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制定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也未及时就相关兑付风险及处置进展作出提示。

华晨集团债券违约牵连甚广。经债权人申请,沈阳中院于2020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华晨集团破产重整。但7月21日,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延期表决后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

说起华晨集团,外界对它的第一印象还停留在华晨宝马上。

作为首个登陆美国纽交所的中国车企,华晨享受过“民族之光”的美誉,但在2020年华晨集团宣告破产重组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家企业都要依靠宝马的名声才能维持表面的风光。和华晨宝马这个合资品牌相比,华晨中国孵化的中华、金杯、华颂,早已失去市场竞争力。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9年,华晨宝马给华晨中国贡献的净利润分别为38.23亿元、39.93亿元、52.33亿元、62.45亿元和76.26亿元。但除去华晨宝马的利润贡献,三大自主品牌等其他业务5年内共计亏损34.84亿元。

据悉,当前华晨集团旗下债权人多达数千家,主要以金融机构为主,包括银行、信托、保险、私募基金等。按照《证券时报》统计,在已确认的债权人中,包括43家银行(含分支行)、12家券商、29只券商资管计划、7家公募基金、2家信托公司、64只信托计划、4家保险机构、170只私募机构产品。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1日,共计6029家债权人向华晨集团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金额合计577.18亿元。此外,还有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账本记录在案),共计132.94亿元;以及无须申报的职工债权,共计7.86亿元,三者合计717.98亿元。

然而,华晨集团的资产价值却远不能支付其超过700亿元的债权金额。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华晨集团及下属公司等12家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73.51亿元,资产评估价值为244.35亿元。按此计算,如果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口径,资产负债缺口近500亿元,若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口径,缺口也超过420亿元。

来源:泡财经

关键词: 中金公司 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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