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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公安局再获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殊荣

近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保康县公安局榜上有名。这是该局继2020年6月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后,再获此殊荣。据悉,此次全省仅5个单位上榜,保康县公安局是全省唯一上榜的县级公安机关。

近年来,保康县公安局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生命线,以执法质量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系统管理,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严格内外监督,做到事前问题提醒、事中监督督办、事后检查通报,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以及警情回访、受立案回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行领导带头办案制、法制警长派驻制,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力度,强化延伸数据赋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升级改造全县11个派出所接警大厅、办案区,配备智能管控系统和人脸识别、电子手环等设备,实现对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全流程、智能化、可视化管理。用好新一代警综平台,所有案件一网录入流转,通过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实现办案零距离、案件秒流转。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全面清查、整改接处警、受立案、报捕移诉等环节执法问题126个,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数据大汇总,对各单位执法信息化、问题案件整改、检察机关通报的执法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推进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注重队伍建设,强化实战实训,围绕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环节开展专题培训,落实“师徒结对”制度,深入各派出所开展送教上门活动15次,有效提高办案民警业务水平和执法工作能力。

据了解,该局连续10年获评全省“优秀执法单位”,在省综治委组织的第三方测评中,群众执法满意度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列。

关键词: 营商环境 专精特新 政务服务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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