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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启动2000万元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 积极推动消费市场回暖

5月30日,记者从朔州市商务局获悉,该市决定启动市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大力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消费市场回暖。其中农产品专用券500万元、家电专用券500万元、零售通用券1000万元。

据介绍,此次活动在参与范围上,瞄准受疫情影响较大、带动性较强的新能源汽车、商超、家电、成品油、住宿餐饮、文旅等行业,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同时为拓宽农特产品销售,助力贫困群众增收,满足市民消费需求,种类繁多、质优价廉的农产品也会集中亮相。在运作方式上,坚持“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相结合,同平台进行战略合作,发挥平台的资源优势和渠道优势,充分提高消费券使用效率。此外,还推动参与企业相应推出折扣、满减等配套活动。在拉动效应上,组织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此轮消费券核销,将使用最低门槛设定为50元,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发挥消费券的乘数放大效应,进一步回补服务业损失,稳定市场预期。

在消费券发放的同时,朔州市还采用政府补贴和商户让利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民购车进行补贴,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共计1788万元。活动期间,对从市内指定汽车销售商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购买车辆需在该市辖区完成购置税缴纳并办理车辆上户登记。个人消费者购买燃油车辆分为三档补贴,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2000元/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3000元/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同档次多补贴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发放以递交完整申请资料的先后顺序为准。与此同时,活动还对2022年市区达到出租车报废期限的巡游出租汽车,履行更新程序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车的经营者给予贷款利息补贴。

关键词: 消费市场 电子消费券 汽车消费补贴 新能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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