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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报】国芯科技:质押股份未及时披露收上交所监管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览富财经网讯: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达)收上交所监管函。

经查明,2022 年 1 月 5 日,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称,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达)为公司第二大股 东,本次发行后持有公司股份 19,4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 2022 年 5 月 31 日,西藏泰达将其所持有公司 4,280,000 股限售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西藏泰达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未及时将前述股份质押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才披露上述股份质押信息。 西藏泰达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其股份是否被质押以及质押比例大小,对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但西藏泰达未将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对外披露,逾期披露时间约两个月。西藏泰达有关股份质押的信息披露不及时。 

西藏泰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来源:览富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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